财务制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8-03-14
冀中医学专修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1、凡需采购物品,要提前上报计划(一般每月月底报下一月计划),
处室主任签字后上报主管校长和董事长,签字后方可购买。
2、所购物品本着谁使用、谁购买、谁负责的原则,属后勤方面由总务处负责,属办公、教学用品由校办室负责。
3、采购物品应做到货比三家,物有所值,必须2人以上参与(一般由处室主任和会计共同参与)购买,并同时在发票上签字。
凡发现弄虚作假、虚开发票者,一经发现,除追回经济损失外,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4、报销时要按照财务要求,规范填写报销单,主任、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5、需要提前预支购物款,需填写借条,写明用途,主管校长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预支。
6、物品购回后,先经保管入库,做好记录,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