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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生管理手册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8-03-14
前    言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育过程和关键环节。通过临床实习,使学生获得独立临床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以适应未来发展需要,为社会培养和输送高素质合格医务人才。学生实习毕业的总要求:基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初步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巩固强化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临床专业技能,具备一定的综合工作能力。
        实习就业处是学校实习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与各实习医院的联系、协调和沟通;负责实习计划的签订、分配和统筹安排;负责对实习学生的巡回检查,收集了解实习生的学习、生活和操行等情况;负责处理或协调解决学生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执行学校有关实习管理制度。
        根据我校实习管理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实习生管理手册。我校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劳动纪律管理、专业学习管理等),按照本管理手册的规定及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实习学生守则
 
一、热爱社会主义卫生事业,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正确处理医患关系,树立良好的自身职业形象。
二、关心国家大事,重视政治学习。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团组织活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其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政治纪律。
三、服从学校和医院的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的教学安排、临床指导和片区老师的管理,尊重医院的各级工作人员,虚心向医、护老师学习和请教。
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科学思维方法和拼搏进取、创新求真的精神,努力提高将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临床的实践能力。
五、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良好医德医风。要对患者热情诚恳,关心爱护,无私服务,不准索要和接受与医疗服务有关的患者钱物、馈赠和宴请。严禁以患者名义私自开药及检查等。
六、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各种诊疗活动;注意保护患者隐私;在解答患者及家属的有关问题时,应严格遵照上级医师的要求进行,防止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
七、严格执行请假规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病假须所在医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急诊后补),事假须由本人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生效。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
八、要努力熟悉和适应实习环境,正确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做到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吃苦耐劳,团结同学,互学互帮,积极推进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
九、要讲究卫生,礼貌待人,言行文明,仪表端庄,衣冠整洁。工作场所不随地吐痰,不抽烟、喝酒,不接打与工作有关的电话,不准穿拖鞋,女生不准化浓装和戴首饰,禁止穿高跟鞋。
十、要爱护公共设施、物品,不准在墙壁、桌台等处随意张贴、写画,不准私自动用医疗器械、设备等物品,损坏东西要主动报告并按规定赔偿。
十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公序,不聚众起哄、打架斗殴,不酗酒、赌博,不观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不参与非政府登记的学术组织活动。
十二、实习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或工作过失,要及时向片区管理老师或实习管理部门报告,主动进行检查,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组织领导、经教育不改者,医院有权停止其实习直至辞退,学校将根据本手册有关条款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章  实习学生职责
 
一、按照医院制订的轮转安排,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各专业学科实习任务,了解各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加强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不得擅自调整变换实习地点和科目。
二、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医疗和护理工作,未经许可,禁止自行对患者进行诊疗处置。给病人开具的各类检查、治疗单据和书写的所有医疗文本,必须经带教老师签字。
三、应提前半小时进入病区,巡查所管病员,参加医护交班。上级或带教老师查房时,负责报告所管病人病史、病情变化、检验结果、诊疗情况,准确记录查房意见。下班前,应巡视所管病员,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四、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诊视,发现病情变化应立即向上级医(护)师报告,并作好记录。
五、参与会诊,并做好会诊记录。
六、必须参加科室组织的病例分析和临床病案、死亡病例讨论,必须参加实习基地安排的学术报告、讲座等,认真做好记录和学习笔记。实习小组要定期召开临床讨论会,交流学习经验,不断在临床实践中改进学习方法。
七、严格按要求规范书写病历及其它医疗文本,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工整。在临床科室实习期间每科应完成2份(含2份)以上完整病历,并经上级医师修改,纳入考查考核项目。
八、严格执行各类操作规范,增强无菌观念,防止医疗差错,杜绝医疗事故。护理专业学生可以在病区护士指导下,学习注射、抽血、灌肠、备皮等护理技术。
九、按照医院或科室规定参与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十、对病人查体应在上级医师或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得自行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给异性查体时,应有带教老师或其他医护人员在场。
 
 
第三章  学生实习安排管理规定
 
一、凡我校在册学生进入临床实习,原则上由学校实习办统一联系和安排实习单位。学生因特殊情况需个人联系实习单位者,按本章第十一条执行。
二、实习办根据纳入实习安排的学生人数和各实习医院与我校签订的实习计划数,结合专业情况,将实习分配计划下达各班级,由班主任负责本班实习学生的具体安排,实习办统筹协调后公布。
三、凡不服从学校安排,擅自联系实习单位或自行变更实习单位者,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其实习期间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不承认其实习成绩,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四、实习生应按学校的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日期到达实习医院。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时,必须提前一周向学校请假,并自行负责行程中生命和财产安全;报到后要服从医院实习安排。
五、实习生到达和离开实习医院时,由实习管理干部负责,做好与实习医院的各项交接工作,发现损坏设施物品,及时向实习医院管理老师报告。实习结束离开实习医院时,整理归还公用物品,协助实习管理干部办理好离院手续。
六、实习生应认真作好实习自我鉴定,每个科室实习结束时,由带教老师及科室负责人分别对实习生作出科室鉴定;实习结束,由实习组长、片区管理教师签署意见,实习医院作出鉴定意见并签章。实习鉴定表由学生本人交给原班级班主任或辅导员。无实习鉴定表或者实习鉴定表不完善者,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七、实习期间因就业等特殊原因需转岗实习或提前结束实习者,参照本手册第五章第五条执行。
八、实习结束后返校的具体时间,由学校提前通知各片区管理教师,各片区管理教师负责通知各实习组。实习结束后,按学校通知要求安排返校,办理毕业有关手续。
九、实习期间,因违反纪律规定等被所在医院辞退的学生,学校将视其错误性质、影响程度和认识态度,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期实习由学生本人联系实习单位,纳入学校指导性实习计划安排管理,原实习单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其后续实习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十、指导性实习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1学生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筹安排,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如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定向培养协议、外省籍学生便于在当地就业者、因残疾或疾病需家庭成员照顾者、家庭经济困难等,可完善相关手续,纳入学校指导性实习计划安排。
2、申请纳入指导性实习计划安排的学生必须完善和递交以下材料:
①学校指导性实习计划申请书;
②实习医院出具的同意接受学生实习证明书(加盖医院主管部门公章);
③家长知情同意书。
3、指导性实习计划办理程序:学生递交上述材料,经班主
任(辅导员)审阅签字后,合符条件者发给指导性实习计划安排通知,各专业班级汇总指导性实习计划学生基本信息,报送学校实习管理部门。
4、申请纳入指导性实习计划安排的学生必须在学校指定的时限内办理并完善相关手续,过时不再办理。
5、指导性实习计划所联系的实习医院原则上应为二级乙等以上,并愿意按学校的实习管理规定和实习大纲要求执行实习教学带教工作任务。
6、纳入指导性实习计划安排的学生,实习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责任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负责;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和实习医院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实习期间如有就业等情况,需转岗实习或提前结束实习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实习期间必须小结每月实习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交给班主任(辅导员),作为实习学生实习考核、评优依据;实习期满结束后,按学校要求返回学校,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第四章  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经济活动;不得参与游行、静坐、聚众闹事等群发性事件;不得涉足非健康娱乐场所;不得观看黄色淫秽视频和读物;不得酗酒赌博、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不得听信和传播小道消息。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得私自游泳和爬山游玩;不得不得使用液化气罐、电炉等易燃易爆品;不得私接电源;不得乘坐“三无”车辆;不得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不得结交社会不良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三、要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实习管理规定,不得越级请假或不假外出;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不得私拿和擅自使用公私物品;不得自行换组、换班和替班;不得索要和接受患者的钱物、馈赠和宴请;不得以患者名义私自开药及检查等
四、要执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独立从事临床诊疗服务;不得隐瞒或延迟实习中出现的问题或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置;不得违反程序操作仪器设备;不得违反规定进行无菌操作。
五、对于实习中学生发生医疗和安全事故,以及造成贵重物品损坏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个人原因,要由当事人承担责任。非工作场所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凡被取消实习资格的,不予办理实习鉴定和退费手续。
 
 
第五章  实习学生纪律规定
 
一、学习纪律规定
1、必须参加所在医院针对实习生开展的各类培训和讲座;必须参加所在科室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及所在科室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讲座。
2、必须参加实习点组织的实习经验交流和轮转讲课活动。
3、必须参加学校实习管理或教务等部门组织的有关考试、考查。其考试或考查成绩纳入学生毕业成绩记录项目。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任意调班、换班,不擅离工作岗位,不擅自调整或调换实习单位。
二、实习学生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规定
实习学生寒暑假在实习结束毕业前两个月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实习医院规定执行。如节假日放假,原则上应在实习医院所在地休息,若确须离开实习地,需向学校或医院主管部门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执行。否则,按旷课处理,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实习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报经学校或医院主管部门批准。请事假一天,由所在实习科室审批;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实习医院主管部门批准;事假四至七天(含七天),由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学校实习管理部审批;超过七天的事假报学校审批。
2、请病假时应持县级以上医院或所在医院的诊断证明,急诊应在病愈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则视为旷课。
3、休假终结应按批准权限及时到相关部门销假,并告知片区管理教师,未经请示超期者按旷课处理。不假离岗,或假满未销者,或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岗者,一律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旷课6学时计算,旷课天数累计达到纪律处分规定的,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4、学校因特别情况需通知实习学生回校,统一由学校实习管理部门商请实习医院,并由片区管理老师负责联系安排。
四、实习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1实习生考勤记录由实习片区管理老师和实习组长负责。实习生到实习单位后应首先到实习组长处签到,不得由别人代签。各实习点考勤情况表由实习组长填写并按月书面报告片区管理教师。实习片区管理老师和学校实习管理部门不定期到实习单位抽查考勤。
2、缺勤认定:在实习时间内,凡未经本人办理请假手续且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均视为缺勤。
3、缺勤处理:严格执行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未经请假无故旷课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如实习医院对缺勤认定和处理有明确规定的,可由实习医院自主处理,学校参照实习医院处理意见给予当事者相应处理。
5、由学校实习管理部门以通告的形式,将学生处分情况发送给各实习片区。片区管理教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在当事者实习点通报,学校以电话或函告形式通知被处分学生的家长。
6、缺勤、事假或病假累计二周以上,实习期顺延;并补交相关费用。累计三个月以上者,按休学一年处理。原实习单位及实习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其后续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参加高职和成人大专考试、就业双选会请假及提前就业等相关手续办理的管理办法
1、参加当年中职考大专、成人大专报名及考试的实习生必须经学校实习管理部门同意,并向所在医院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获准后回学校报考。报名或考试完毕后,要及时返回医院。
2、参加就业双选会,必须经学校片区管理老师同意,向所在医院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请假。
3、实习学生转岗实习或提前结束实习的规定
1)为了支持促进实习学生就业,按学校规定可办理转岗实习或提前结束实习手续。
2)学校规定医学、护理、口腔类专业学生实习时间必须满8个月,中药学专业实习时间必须满6个月,方可办理转岗实习或提前结束实习手续。
3)实习学生必须持有用人单位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家长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向学校实习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与所在医院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岗实习或提前结束实习手续。个体诊所接受实习学生就业,原则上不允许办理转岗实习或提前结束实习手续。
4)不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及擅自离岗者,视其情节和态度,参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缓发或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六、实习生因违法、严重违章违纪,按照本手册和相关规定执行。
七、因健康原因需停止实习者,由实习医院或本人出具相关疾病诊断证明书或由实习医院出具不能继续实习的证明,回校办理延缓实习手续。待恢复健康后,由学校安排补习或其本人自行联系补习,原实习医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后续实习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八、实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如表现良好,可在受处分3个月后提出撤销处分申请。处分未撤销者,要缓发毕业证,缓发期间可按规定提出申请撤销处分。否则,不予办理领发毕业证手续。
 
 
第六章  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一、实习教学
1、认真执行学校相关专业的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服从实习医院主管部门的安排和指导,服从实习带教老师的教学管理和工作安排。
2、实习教学所需用品用具(如工作服、听诊器等),由学生自己准备。实习医院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3、实习期间,实习管理部门将会同教务处、学生处不定期组织实习考查或考试,其成绩纳入学生毕业实习考核。
4、实习医生应按照实习要求,培养诊疗疾病、书写病历的基本能力。实习期间每科实习必须完成至少2份病历,由带教老师审阅修改,留存实习科室,备查。
5、按照实习要求和实习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时交片区管理教师,或按第一章第六款办理,并纳入学生学籍档案管理。
二、实习考核
1、实习期间的出科考试(包括理论与技能考试),由所在实习医院统一组织和实施。
2、毕业实习教学考核项目为:实习鉴定表,各科完整病历书写,实习组病案交流讨论记录。片区管理教师考查记录和结论,学校实习教学检查或考查结论等。
3、学校实习管理部门会同各有关处、各实习医院,每年组织进行12次教学检查(包括考查和考试),考查或考试成绩纳入实习生毕业成绩考核。
 
 
第七章  实习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一、实习学生干部(实习组长、团小组长),由学校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指定品学兼优的同学担任,在学校实习管理部门和片区管理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实习组长负责所在实习点学生的日常管理及与实习医院相关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医院主管部门和片区管理老师汇报,突发事件及重大事项可直接向学校实习管理部门报告。实习结束时,为每个实习生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中的“实习小组意见”。
2、实习点团小组长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团组织活动,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配合实习组长完成实习点其他管理工作。
二、实习学生干部职责
1、实习学生干部应组织本实习点学生每月进行一次团组织生活或按实习基地、片区管理教师安排开展,作好会议记录。
 2、实习学生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实习学生干部职责》,协助实习医院主管部门和片区管理教师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以及实习综合表现情况,定期向学校或片区管理老师汇报(每月一次)。
3、实习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四带头: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带头搞好各科实习;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搞好与实习医院的关系。要善于团结同学,办事公正,敢抓敢管,勇于承担责任。
4、实习学生干部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开展团组织活动,抓好政治学习。经常向实习单位领导、医务(教)科、护理部和带教老师征求意见,及时传达学校和上级通知精神或信息。
5、实习组长要全面负责本点实习同学的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实习点工作会(每月一次),认真总结实习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同时指出问题,批评错误,并及时向学校实习管理部或片区管理老师做出书面汇报。组织本实习点开展实习经验交流和轮流讲课活动(24/月)。
6、毕业实习结束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机关安排,协助片区管理老师认真做好评优评先工作。主动配合实习医院和实习点同学做好撤点善后工作。交还借用的一切物品及住房钥匙,打扫好宿舍卫生,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离院。组织好同学返校行李物品的各项准备和托运工作,教育同学在返校途中注意安全,提高警惕,以防发生意外。
三、实习期间,片区管理教师可以根据实习学生干部表现和工作需要对实习学生干部进行调整。调整时,原任实习学生干部应正确对待、积极配合,将实习点管理工作移交给新任干部,及时向片区管理老师汇报移交情况。
 
 
第八章  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实习医院有关宿舍管理与规定。
二、实习报到与结束时,按时做好宿舍交接、用具清点、清洁卫生、水电读表等工作。
三、爱护公共物品及设施。若有损坏,由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无法查清责任的,由学生集体承担。
四、实行宿舍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宿舍整洁。
五、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炉、烤火炉、电热水器等电器。
六、宿舍内不准留宿亲友等外来人员,注意门锁安全。
七、按时就寝,不准在宿舍内打闹、喧哗,酗酒、打牌。
八、实习医院提供住处的,应根据统一安排住宿。不得擅自在外租房或留宿它处。在外住宿发生责任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第九章  优秀实习学生和优秀实习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为了激励实习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努力完成实习任务,学校每年在实习生中开展优秀实习学生和优秀实习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
二、优秀实习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医院和实习组的政治学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理想,讲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业务素质。学习刻苦,勤学好问,虚心请教,爱岗敬业,成绩突出。
3医德医风。职业道德高尚,关心患者,热情服务。
4团队精神。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弘扬正气,抵制歪风。
5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确保安全。
三、优秀实习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实习学生干部除具备优秀实习学生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办事公正,作风正派,不循私情,乐于服务。
2在业务学习中不仅自己起表率作用,还积极帮助同学搞好临床实习。
3 在管理上,能起好桥梁和纽带作用,沟通各方面关系,使实习组和医院关系密切。
4发扬团队精神,带领同学,服务同学,从严要求,使实习组形成一个团结向上的坚强集体。
5认真抓好本实习组的安全工作,无各类事故的发生。
6、认真完成学校和片区管理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评选办法和比例
1优秀实习学生原则上按10%的比例评选,优秀实习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的15%比例评选。
2纳入指导性实习计划安排的学生评优工作由各班级组织,根据实习学生的表现和实习医院的评价进行综合评定。
3各实习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实习片区管理教师组织推荐,并征求实习医院主管部门及各班级意见,实习管理部门汇总审查后报学校批准。
4实习返校后学校组织召开实习总结及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评选要求
1开展争创优秀实习学生和优秀实习学生干部的活动旨在充分调动实习生的积极性,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2在评选中要发扬风格,评出友谊、评出干劲,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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